一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
城市低保標準提高2%,從每月728元提高到743元。農村低保標準提高8.13%,從每年6492元提高到7020元。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上浮50%確定。
二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
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提高2%,從每月1041元提高到1062元。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提高2%,從每月863元提高到881元。
三、孤兒(含事實(shí)無(wú)人撫養兒童,下同)基本生活保障標準
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2%,從每月2335元提高到2382元。散居養育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提高2%,從每月2046元提高到2087元。
新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、孤兒和事實(shí)無(wú)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從2024年7月1日起執行。